1、本细则所称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的基坑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2、本细则所称深基坑施工安全,包括基坑支护、降水排水、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内容。3、开挖深度大于等于7米或地质条件较复杂(如开挖深度范围内软弱土层厚度大于等于4米)的基坑工程,其设计方案必须经广州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审查通过后,才可以组织实施。4、基坑开挖深度大于等于9米,或深度小于9米但地质条件较复杂(如开挖深度范围内软弱土层厚度大于等于4米)时,应由相应专业的一级施工单位承担施工。基坑开挖深度小于9米且地质条件较简单(如开挖深度范围内软弱土层厚度小于4米)时,可由相应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施工单位施工。
1、专业特点(专业工程概况)1、工程概况:建筑物的地理位置,包括基坑四周的具体情况:河道、沟渠、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基坑的建筑尺寸及设计开挖深度等。2、工程地质条件:包括土体分层及厚度、地下水位、基底土层情况等。
二、编制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基坑开挖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安全生产技术与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管理资料》《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
f三、工作流程
定
定
否
四、控制要点1、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针对性审查。2、现场支护及开挖是否按照设计文件、勘查文件及相关规程进行。3、临边支护和用电安全。4、开挖机械及开挖程序的监督检查。5、支护及边坡变形监测。6、土方回填及拆除支护结构监督。7、险情预警及抢险措施。五、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适用放坡开挖及支护开挖)51.方案审核基坑工作开始前,项目监理部人员必须认真熟悉设计图纸、地质资料及相关规程、规范,要求施工单位报送专项施工安全方案并由项目监理部组织审核,审核程序及基本要求如下:
f511基坑开挖面积小于500且开挖深度范围内软弱土层厚度小于3米时,专项方案审查工作由项目总监主持;审查方案中是否针对以下内容分别制定出较为细致的安全措施:附近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现状的监测及保护,以及同期施工的相邻建设工程施工情况,支护措施、开挖方式,地下水位较高的还要有合理的降水措施等,项目部应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并报送业主及施工单位。512基坑开挖面积大于等于500或面积虽小于500但地质条件复杂(如开挖深度范围内软弱土层厚度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