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顶岗实习是培养学生职业能力的关键教学环节,是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教育的良好途经。为加强顶岗实习工作的管理,提高实习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顶岗实习是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学生顶岗实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做好学生顶岗实习各项工作。
第三条顶岗实习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纳入教学计划,强化顶岗实习过程管理,避免顶岗实习环节中的随意性。同时明确顶岗实习的时间和要求,保证学生在校期间累计有半年以上的顶岗实习时间。
第四条顶岗实习是学生必修课程,顶岗实习考核成绩合格是学生符合毕业资格的条件之一。
第五条学生通过顶岗实习,能够尽快将所学专业知识与生产实际相结合,牢固树立职业理想,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练就过硬的职业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使学生尽快成为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的高技能人才。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顶岗实习实行校、系两级管理。教务处负责全校顶岗实习工作的宏观指导、检查、评估,各教学系部、就业处、校企合作处、学工处要做好协调和配合。教学系部具体负责各专业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见附1工作流程图)。
第七条学院成立由教务处、学工处、就业处、校企合作处和各教
1
f学系部负责人参与的顶岗实习管理领导小组,分管教学副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系部应成立以系部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的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第八条顶岗实习采取学校推荐、实习单位选用的双向选择和个人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相结合,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须征得家长同意。无论是学校安排还是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学生均须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实习协议内容应包括各方的权利、义务,实习期间的待遇及工作时间、劳动安全及卫生条件等,实习协议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第九条组织学生安排顶岗实习,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为学生实习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劳动环境。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工作;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
第十条系部应根据学生顶岗实习情况,妥善安排一定数量的学校指导教师,具体负责与企业沟通并制定顶岗实习的计划,落实实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