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第一项的要求,影响进场施工时间或影响工程地进度的;
2、在施工中如因甲方原因而指示造成停电、停水、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准确而延误工期的;
3、计为变更或由于乙方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影响工期的;4、天气因素影响施工的,包括下雨和刮台风5、未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或工程进度款;6、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7、因土建延期或质量不合格而影响乙方正常施工,及因甲方负责的其它工程项目交叉施工而影响乙方正常施工的;8、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的三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损失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收到报告后,应在三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则被视为乙方的报告内容和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六条质量和保修1、按照国家及省、市的有关钢结构施工规范进行施工。2、根据甲方签字确认的设计图纸要求、报价单所列材料规格,说明施工及工作范围。3、钢构件焊接等级必须达到本工程图纸要求,外表要美观。4、工程保修期为一年,在保修期内如钢构质量发生问题,乙方负责维修,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七条承揽方式和造价承揽方式:乙方根据施工图实行承揽,其中费用参照本合同第二条所列项目及工作范围为准,本工程总造价大写(人民币):万元正,小写:¥万元。总造价按甲方现有确认图纸总包干。如有增减工程量,经甲方确认参照现乙方报价单上的单价结算。
第八条付款1、合同签订及图纸会审后乙方进驻工地,预付给乙方工程总工程款的30: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2、主框架安装完成三天内,甲方须支付给乙方进度款总金额的30,即人
f民币¥
元,(大写:
元整)。
3、彩钢板安装完成后2日内甲方须支付给乙方进度款总金额的30,即人
民币¥
元,(大写:
元整)。
4、余款待全部工程完毕后在3日内进行验收,在验收合格后及认可的施工
资料交甲方后,甲方应付清余款。
第九条工程交工验收1、钢构工程交工验收,应以甲方提供报价的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增减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的标准作为依据。2、钢构工程竣工前三天,由乙方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工作应在钢构工程竣工后3天内进行,并应按期验收完毕。工程质量及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在竣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签章,如工程质量不合格,由双方在商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后再进行验收,直到达到合格要求为止。甲方逾期组织验收的,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一星期不验收或工程未验收之前被投入使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