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投标管理办法
深圳市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送审稿深圳市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送审稿)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宗旨、依据宗旨、依据
第一条按照深圳作为国家创新型城市定位和打造“设计之都”的目标要求,为规范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以下简称招投标)活动,提升建筑设计质量,繁荣建筑设计市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深圳实际,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第二条深圳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招投标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招标阶段界定招标阶段界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投标是指在建筑工程方案设计阶段,以设计竞争的方式并通过一定的评审程序确定中标方案和设计机构的活动,它是建筑工程设计得以深化和延续的前提。
招标原则招标原则
第四条招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鼓励建筑设计创作原则。
角色定位角色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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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投标管理办法
第五条招投标活动涉及监督管理者、招标人、招标服务机构、投标人。规划主管部门为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者;招标人是指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提升城市影响力,可由招标人与国家、省、市级行业协会或相关国际组织联合举办设计竞赛活动。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招标服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编制项目招标文件、协助组织招标评标活动、提供专业评审场所。协助组织招标评标活动、提供专业评审场所必须有建筑学专业人士提供专业服务。
招标流程招标流程
第六条招投标流程(一)拟订招标文件、备案,发布公告;(二)投标人报名;(三)招标人发放招标文件,组织答疑;(四)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五)组建评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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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开标;(七)评标;(八)定标;(九)定标结果及设计方案备案。
第二章招标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
(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第七条建筑工程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其建筑设计方案应依据本办法进行招标。建筑工程项目已取得的《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备注要求进行招标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应进行招投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招标方式招标方式
第八条招标可根据项目特点和招标目的分为方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