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一国的公民都是自然人,但一国的自然人并不都是该国公民,还应包括在该国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6.限制行为能力人中包括10周岁的人吗?解答:包括。《民法通则》第12条第1款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同时,《民法通则》第12条第2款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从第2款中我们就可以看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不包括10周岁的人的。所以,自然要包括在限制行为能力人之中了。7.简述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机构(部门)的区别。【解答】分支机构,是指法人总部之外区域依法设立的执行法人一部分营业活动的组织,最典型的是分公司,银行的分行或支行。职能机构是法人总部设立的执行法人一部分职能的机构,常见的有企业法人的科(室)、车间等,如财务部、研发部等。二者的区别在于:(1)分支机构在法人授权范围内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具有相对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2)职能机构不具有任何民事主体资格,以其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统归无效。如《担保法》第10条、第29条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在法人授权范围内提供的保证是有效的,但职能机构绝不可以担当保证人。子公司在人格、财产、责任上均独立于其控股股东母公司,为独立企业法人,但分公司不是独立企业法人。8.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就是无效的吗?解答:不一定。也可能是效力待定的或者是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9.被代理人死亡会导致委托代理中止吗?解答:不会。《民法通则》中仅仅规定了代理人死亡会导致委托代理的终止,而没有规定被代理人死亡也会导致委托代理的终止。事实上,被代理人死亡不一定导致委托代理的终止。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见》第82条规定了在以下四种情况下,被代理人死亡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1)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的;(2)被代理人的继承人均予承认的;(3)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约定到代理事项完成时代理权终止的;(4)在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进行,而在被代理人死亡后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继续完成的。10.什么是连带责任?解答:连带之债,是指债的具有多数人的主体一方之间有连带关系的债,包括连带债权和连带债务(或连带责任)。《民法通则》87条规定:第“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