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制度
一、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发展党员。
抓好党员发展工作,及时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吸收发展新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个别吸收,严格手续的原则,确保新党员的质量。
二、严格党员的发展程序:
(一)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1、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党支部提出申请,提交入党申请书。2、递交入党申请报告一年以上的入党申请人,通过党的基本知识考试,经小组推荐,支委会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3、党组织指定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4、系党总支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系党总支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核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的措施。5、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5至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内容。未经培训,一般不能发展入党。6、确定发展对象:(1)召开支委会。对照党员条件,进行充分酝酿,初步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并确定召开支部扩大会的时间、对象等。(2)召开支部扩大会。参加对象为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的主要议程是:①支部负责人介绍每位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工作简历、申请入党时间、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等(可形成书面材料发给与会者);②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演讲,主要内容包括个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提交入党申请以来的思想工作表现等,演讲时间为10分钟左右;③民主测评,测评的主要内容有入党动机、思想品德、遵守纪律、能力水平、勤奋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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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工作成绩等。(3)召开支委会,根据测评分和入党积极分子平时思想、工作表现,确定发展对象。7、支委会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报系党总支预审。8、为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性,加强民主监督,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经系党总支预审合格后,将确定的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发展时间等予以公示。公示的内容形式、方法步骤根据院党委有关要求执行。(二)预备党员的接收1、明确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2、经系党总支同意,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3、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提交支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