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河南××××有限公司人事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健全公司管理体系,明确公司与员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保证双方的利益,加强人事管理和员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企
业效益,依据政府相关劳动法规和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及试用期内的试用人员。
因工程项目需要和特殊业务需求而聘用的的离退休人员、内退人
员、外单位借调人员、临时人员(包括实习学生)及专家顾问等,
不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录用管理
第三条本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用人实行招聘制。公司根据实
际需要选择与录用员工签订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
限的劳动合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16个月的试用期,试
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员工。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其试用期由董事会决定。
第四条公司各部室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提出用人需求;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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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公室负责编制人事招聘计划,制定具体的人事招聘工作方案,发布招聘信息,组织人员初选、笔试、面试、复试等工作;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应聘登记表,正式录用前要填写《员工入职申请及审批表》,并提供和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职(执)业资格证书和论文奖项等及其他要求的文件资料的原件。第五条公司招聘计划和招聘公告应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并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员工入职需经用人部室负责人、该部室主管公司领导签署意见、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并报董事会批准。第六条新录用员工于报到之日应向公司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职(执)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和最后工作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体检合格报告(证明),并填写完整的《员工登记表》,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学校毕业生推荐表。第七条在试用期内的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视为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以欺诈手段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形;(二)体检不合格的;(三)不具备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的;(四)不胜任工作的;(五)无法在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义务连续或累计时间超过5天及以上的(因公受伤除外);(六)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达到严重违纪行为标准的;(七)未按约定时间、地点入职到岗达3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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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三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考勤与请假管理第八条公司按国家规定实行标准工作制,每周工作五天、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40小时工作制,公司实行上、下班按指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