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合鑫商贸有限公司
商场商户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商场管理,保持良好的商场经营环境,创造良好的商场形象维护商场经营秩序,特拟定如下规定:一、商户进场时间:
每天早8:409:00,持胸牌进场。严格实行准时上下班制度早上900下午1830,不迟到、不早退,如有违反,商场运营管理部将依照相关制度作出如下处理:1第一次发现迟到,以警告处理;2第二次发现罚款10元;3第三次发现罚款50元以上二、请假规定:1如因有事而关门需请假,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三天;超过请假天数歇业的商户,
按规定做出如下处理:2第一次发现,以警告处理;3第二次发现罚款50元以上。三、商户及导购人员行为规范:1商场内不得抽烟、喝酒、下棋、打牌、吃零食、聚众闹事等,给顾客一个良好
的购物环境,如顾客吸烟,应用礼貌用语加以阻止。2保持良好的市场形象和个人形象,不得擅自离岗、串岗,不得贬低他人的产品,
不得辱骂他人,严禁讲粗话、脏话,做到礼貌待客,文明经商。3经营过程中请妥善保管好店内及自己的贵重物品,防止偷盗;4不得在商场内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明火,为了防止安全隐患的发生,
市场内除茶叶区外,不允许做饭,树立防火灾、防破坏、防盗窃、防恶性事故的安全责任感。5积极配合管理人员做好商场管理工作,对不听劝阻,善意提醒仍不愿改正、态度恶劣的商户,管理人员有权给予经济处罚10005000元,视情况轻重酌情而定。五、商户经营规定:1商铺内经营商品必须达到批发要求;2商铺销售产品后要做到明码标价、售后服务、三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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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禁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商城;4为使商场业态分布规范化,商户经营的业态须符合市场定位,未按照市场定位
业态经营的,必须在一个月内自行整改,未按照规定整改完毕者,公司有权终止合同。5营业现场“五不”,即不大声喧哗、不哄闹、不争吵、不中伤、诋毁别人及其所销售商品,不带客,拉客。各商户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欺骗、诱导消费者以及在商场内大声喧哗,与顾客发生过激冲突;6价签、物价签、广告宣传的悬挂、填写、张贴要有条理达到规范杜绝现场价签残损的现象保持良好的现场容貌;7积极配合运营部投诉中心的调解工作及相关事宜,服从管理处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上级职能部门所裁定的调解决定。
8为有效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树立义乌商贸城的良好信誉,各商户对所售出商品的质量要实行“先行负责制”,避免出现因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