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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参加会议的出资最多的股东主持。”第十九条股东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参加会议由董事长委托副董事长主持。
第二十条股东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章董事会第二十一条公司设董事会,由_________人组成,由股东选举产生。
f第二十二条董事会设董事长_________名,副董事长_________名,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条董事任期_________年,届满后可以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一)召集股东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制订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合并、分立、撤消和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八)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裁;根据总裁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根据总裁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受托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派往合资公司的代表,决定以上人员的考核方案及报酬事项;(九)制定公司财务、人事、利润分配、奖励等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f第二十六条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半数以上董事通过有效。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六章总裁第二十七条公司设总裁一名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本部的财务、人事、工资管理、奖励惩罚等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六)制定对受托子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财务审批、审计规定;(七)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的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八)提请聘任受托子公司、全资子公司经理和派往合资公司代表人选,并提出对其报酬及考核方案;(九)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十)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十一)副总裁按照总裁办会议分工和总裁授权履行职责。
第七章受托子公司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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