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投标中存在问题及相关对策的分析
十个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在经济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我国建筑领域的工程项目施工承发包也经过了了从计划分配任务,到市场自主协调承揽工程施工任务,再发展到现在的有形建筑市场的逐步形成,众多建筑施工企业逐渐适应国家的改革,积极参加建筑施工项目的招标投标,整个建筑施工市场在政府的引导下,逐步规范,建筑施工市场在不断增强其透明度,改革的成效是有目共睹的。但是,整个建筑施工市场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由于具体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有悖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新情况。为保证建设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推进我国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针对当前的实际情况,就必须加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大纪检、监察、审计机关的执法检查制度,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建筑施工的招投标行为。2001年以来,国家把建筑市场作为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各地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展开了声势浩大的整顿活动,也查处了一些典型案件,然而并没有从根本上扭转较为混乱的市场秩序。建筑市场整顿从1986年以来几乎年年进行,但建筑市场依然是违法违纪案件的高发区,只不过不同阶段发生在不同类别的人群中。建筑市场存在的问题积重颇深,不是靠权宜之计和“运动战”所能解决的,必须从目前社会大背景及建筑市场运作的制度设计中寻找原因,对症下药,才能达到规范市场的目的。一、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目前,建筑市场招投标活动中存在问题的焦点在政府投资工程上,特别是这些工程在招投标阶段“暗箱操作”、“违规操作”,剥夺了潜在投标人公平竞争的机会,同时给一些腐败分子提供了“寻租”沃土。目前工程招投标中“违规操作”已经漫延到招投标活动的各个环节,且单个环节行为较难认定为违法违规。建筑市场经过多次整顿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违规行为从公开到隐蔽,从个别人“一锤定音”到整个招投标过程不正当的“系列操作”,形成了程序上的合法而实质上渗透着腐败。这种状况不予以整治危害性更大,将使建筑市场处于非良性竞争状态,危害行业的健康发展,且毒害党风和社会风气。针对建筑市场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以下将从法规、体制、社会环境以及建筑产品特点、招投标活动运作机制等方面分析其成因。1、现有法规体系存在弹性空间目前,建筑工程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