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
登记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行政区划工姓填报时作单位名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f填
表
说明
一、本表采用A4纸规格。二、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三、“照片”一律用近期二寸半身免冠照片。四、学校行政区划填写××市××县(区)××乡(镇);籍贯填写××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市、区)。五、任教年限指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乡镇和村庄学校工作的累计周年数。其中,间断后继续从事乡村教育教学工作,前后任教的时间合并计算。经学校或主管部门批准,带薪到各级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学习的教师,学习结束后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其学习的时间可计算为任教年限。退休教师任教年限计算截至离退休年月。六、从业状态填写“在职”或“退休”、“离休”。七、专业技术职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填写。八、学习简历从初中阶段填起,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填起,不得断档。九、没有的情况填“无”,不能留空白。十、此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f姓名曾用名籍贯身份证件号码参加工作时间从业状态工作单位通信地址邮编起止年月学习简历
性别出生日期政治面貌学历学位任教年限专业技术职务
民族
联系电话
起止年月19751985工19861992
单位及职务
证明人
f作经历
199319961997199920002003200420072008200920102016
曾获县级以上主要荣誉和奖励
f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处分无
该同志相关情况已在我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所在单位意见异议。同意上报。(盖章)年月日
该同志相关情况已在我县(市、区)公示5个工作日,县级教育、人力资源社公示无异议。同意上报。会保障部门(盖章)意见年月日
(盖章)年月日
f地(市)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盖章)年月日
(盖章)年月日
省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盖章)年月日
(盖章)年月日
注:如所在单位或县级公示有异议的,所在单位或县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作出说明,并在调查核实后明确继续推荐或不推荐及理由。可另行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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