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文件
附件1
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药品生产企业递交资料的药品生产企业递交资料的格式及要求
一、药品生产企业递交的资料必须按照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的要求进行。药品生产企业资质材料范本必须从新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网网站上下载、填写并打印,企业自定格式企业自定格式打印的材料一律无效打印的材料一律无效。材料一律无效二、所有资质文件均需加盖药品生产企业公章。三、所有材料均用中文申报(外文资料必须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文本)。四、所报的品种必须与《拟参加采购药品一览表》完全相符。五、药品说明书粘贴在A4纸上后再装订,粘贴时需为装订处留下足够位置,装订后不得影响审阅。六、药品生产企业申报材料装订顺序为:封面主体册材料产品册材料。大红色皮纹纸。七、申报材料均用A4纸张,封面统一使用大红色皮纹纸大红色皮纹纸八、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完整、合法、真实的纸质材料递交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并做好资料报送的登记工作。对资料不完整、没有单位公章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材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药品生产企业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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