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5、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6、开考比例: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51含5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六、笔试1、笔试时间暂定为2014年8月23日星期六,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2、笔试分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按综合知识成绩占40,专业知识成绩占60合成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笔试成绩查询时间暂定为2014年8月27日8月28日,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9月1日8:301200,15001730到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具体地点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长沙市人民政府一办公楼5楼550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9月2日1500173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七、资格复审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于9月4日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招聘中级政府雇员报名登记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
f复印件。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八、考核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2、根据岗位性质采取符合岗位要求的考核方式。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和考核时间、地点、具体考核方式及考核方案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4、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体检程序。九、总成绩合成按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各占50合成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十、体检1、体检对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