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码对自然幢、各类构(建)筑物、宗地(海)等统一坐标系,利用空间关系把自然幢、各类构(建)筑物落到宗地(海)上,并按照不动产单元编码规则进行不动产单元编码。③林权登记数据拆分由于原林权登记数据中林地所有权、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四种权利集成在一起,需要根据不动产登记对应权利类型,对林权登记数据进行拆分。④林地所有权与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数据关联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求,林地所有权与集体土地所有权为同一种权利,需要根据林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对应的空间数据建立关联。⑤房地登记数据关联根据房产、土地登记数据中的关键属性信息进行关联,建立房产、土地登记数据之间关联关系。(4)数据入库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对各类不动产单元数据、权利数据、权利人数据、登记业务数据等进行数据抽取、规范化、入库,建立空间数据、非空间数据关联,历史和现状信息清晰完整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12总体要求
(1)齐全完整开展数据整合前,应充分对原各类不动产登记数据进行检查整理,明确需要纳入数据整合的各类登记数据的具体数量,确保整合后数据的完整性。(2)准确可靠各类登记数据的整理应完全还原原来的登记结果,不动产登记所需的必填字段内容缺失的,可根据原始纸质登记资料进行补录,确保登记信息真实准确。整理成果数据必须通过质检。(3)格式统一整合后的各类空间数据、属性数据以及档案材料等成果,必须按照规定的数据格式、组织目录进行存储。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能够识别并读取整合成果数据。
f(4)内容规范整合后的各类不动产登记数据和档案数据必须符合现行的各类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以及规范的要求。(5)急用先行结合各地存量数据情况,为保证整合汇交工作高效顺利完成,优先整合存量登记数据中的现状数据,历史数据整合按地方需要逐步开展。(6)先易后难数据整合建议分阶段开展,先整合已有电子数据的存量数据,后整合未电子化的存量数据。(7)尊重历史数据整合过程中,应尊重历史,继承已有资料中的信息,不应对数据擅自进行修改,对历史遗留问题应列出问题清单,报请主管部门通过行政手段加以解决,如果暂时难以解决,应做好标注,作为遗留问题待将来逐步消化、解决。
13整合思路
当前数据整合的重点是支撑日常登记业务的办理需要,数据整合主要采用批量整合和日常完善相结合的方式。
批量数据整合是以完成辖区内所有存量数据整合为目标,以急用先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