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病专科医院等几种举办形式。此外,各级综合性医院也设置老年病门诊、康复理疗科和老干部病房等开展老年康复医疗服务。但是,这些老年康复医疗机构往往供不应求,许多老人把这里当作养老院,长期不愿出院;还有老人长期在普通医院病房“赖”着,导致原本紧张的床位更加捉襟见肘。医院有专业医护人员照顾,收费也不高,这正是许多患病老人长期“赖”在医院的原因。
浙江省政协委员褚佩荣认为,一些老人愿意把医院当疗养院,那就把医院“改装”成养老院好了。养老式医院不是没有先例,褚佩荣了解到,江苏、山西已经开了好几家,而浙江省杭州也有一家。褚佩荣建议,应集政府与民间之力,大力发展这样医养结合的养老式医院,让患病老人在专业医疗机构安享晚年。
基于我国各省市的老年护理现状,我觉得我国可以适当地借鉴国外老年护理服务的发展。首先引入保险技术、推出法定护理保险的国家是以色列(1986年),虽然此后实行完全独立的法定护理保险制度的国家并不多(还有奥地利和德国,以及明年开始实施该制度的日本),但是建立各具特色的老年护理服务系统的国家却区域增多,特别是在老年化程度很高的欧洲,作为老人福利和老人医疗的一部分,老年护理服务受到高度重视。由于国情和传统不同,各国实施的方法也各具特点,如予分类,大致有四种类型:(1)单独作为法定的护理保险制度,这以德国、以色列等国为代表;(2)作为医疗保险制度的一部分,这以荷兰等国为代表;(3)实施基本以实物给付的护理服务制度,这以丹麦等国为代表;(4)实行以公费负担的护理津贴制度,这以英国、澳大利等国为代表。
从国外的老年护理制度及其现状可以得出以下经验:
1指导思想比较明确:强调预防在先和老人护理的家庭责任以及家属作用,强调以实物给付为主的护理给付原则,强调在广泛调研基础上的分步实施。
2综合财源比较落实:主要由国家和企业以及医疗保险部门分担,而个人只是承担护理服务支出费用的综合税(如居民税),这是享受护理服务的前提条件
3护理服务比较周到:昼夜服务、多样服务、计划服务等
4立法规章比较安全:分别有资格审查制度、护理津贴制度、护理人员考试与进修制度、受益者申诉制度和服务质量检查制度以及收入者保险费免除制度等。
再看看澳洲的养老护理。澳洲的养老院可以说多如牛毛仅悉尼地区就有大小数百家之多遍于大悉尼地区的各个社区私人办的NURSINGHOME有二三十张病床财团办的大的NURSINGHO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