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华舟律师事务所
劳动合同书
(执业律师参照适用版)
二一二年三月制订
f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北京市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的规定和政策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本合同由以下两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甲方:北京市×××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注册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乙方:(姓名)性别:男/女身份证/护照号码:律师执业证号码:户籍所在地及住址:(按身份证地址填写)邮政编码:所属街道办事处:住所地:(按实际居住地填写)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一、劳动合同的类型和期限第一条期为至本合同类型为:无固定□/有固定□年日起至月年月月年月期限的劳动合同。本合同月,
为无固定期限的,有效期自年,自年日止。
日起;本合同为固定期限的,有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鉴于甲方为订立本合同,提供日起至年月日止。
元的专项培训经费对乙方已经进行年,自年月
了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在甲方的服务期限为
二、工作内容
1
f第二条
甲方聘用乙方为专职执业律师,并根据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如诉讼、非。因。(本所注册地)
乙方办理执业登记。乙方在甲方从事的工作内容为:诉讼等业务或其他分类方式)第三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到下列地点工作的,不视为工作地点的变更:(一)仲裁机构所在地;(二)人民法院所在地;(三)甲方分支机构所在地;(四)甲方委托人办公场所所在地;(五)甲方委托人指定的为办理律师业务的其他地点;(六)甲方临时性安排乙方从事工作的其他地点。第四条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工作定额)。三、工作时间第五条第六条间为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日的工作时间为八小时,每天上班时,下班时间为。中午至为用餐时间,不
视作工作时间。第七条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
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工作或未安排年休假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本条中用于计算加班工资报酬的工资基数,按照本合同第9条中约定的基本工资确定。第八条执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