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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管理要求
第一部分管理职责
建设工程文件是指整个建设工程从酝酿、决策到建设、投产(使用)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载体形式的文件材料。所以,凡是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建设工程文件管理的意义主要有两个方
面:一是从现实的角度来说,主要是有利于明确各方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记录工程质量、监督工程质量,同时促进工程规范管理;二是从长远的角度来说,建设工程档案是建设工程的使用说明书和质量证明文件,它是今后维护管理、技术改造、改建扩建、质量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也是追究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最直接、最重要的依据和法律凭证,还是竣工验收备案的必备条件之一。因此,2000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把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纳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对违反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规定的,首次明确了经济处罚措施。2001年7月以建设部第90号令的形式重新修正并颁发了《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该《规定》对建筑、市政及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编制规范、报送时限及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规定了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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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查验工程档案认可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2007)第74号),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对建设项目档案的移交工作做了具体规定;同时在第六十七条制定了逾期不补报的处罚规定。2012年3月1日起施行的《太原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条例》,对城建档案的报送、接收、保护、利用和管理等作了明确要求和规定。对建设工程档案,特别是具有特殊重要地位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专门列出了若干条款,对建设工程档案管理采取了非常严格的行政措施,明确了太原市城建档案管理的方法和程序。
一、基本规定
(一)建设工程文件的形成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工程合同与设计文件等规定。(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所有参建单位应将建设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三)建设工程文件应实行分级管理,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主管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建设工程文件进行全过程管理。建设过程中工程文件的编制、收集、整理、审核工作应有专人负责,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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