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一)不予征税项目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二)征税项目几项特殊规定1企业减员增效和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实行内部退养办法人员取得收入征税问题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
【例题单选题】(2009年)2008年1O月中国公民张某与原任职单位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取得一次性收入60000元,张某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共计20个月。张某的月工资2200元。2008年10月张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fA6500C8875【答案】D
B7855D8905
【解析】60000÷2022002000=3200(元),税率为15,扣除数为125应纳个人所得税(6000022002000)×151258905(元)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与其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并依法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2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3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4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金额并入营销人员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上述营销业绩奖励的对象是非雇员,则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均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例题单选题】(2010年)中国公民宋某是一家公司的营销主管,2010年2月份取得工资收入4000元。当月参加公司组织的国外旅游,免交旅游费15000元,另外还取得3000元的福利卡一张。宋某2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A1975【答案】C【解析】应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