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及《XX区2015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制定本计划。
二、组织机构
成立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XX
组员:XX
成立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XX
组员:XX
三、报名条件
1入学年龄:年满六周岁,即200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
严禁招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区教育局普教科批准。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针对具体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2施教区内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应在2015年6月10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f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可报名入学注:2014年秋季入学的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须在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属下面三种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持相应的证明材料,也可正常报名入学:
①儿童户籍随父母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父母中的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地区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有固定房产且常住,但因路段冻结、户口无法迁入,或因父母离异、儿童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儿童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施教区常住的,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地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适龄儿童随父母户籍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处落户的,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并实际常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过的。
③儿童户籍单立,其父母是不在XX地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且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
3购置二手房的家庭子女入学
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其子女一年级入学按《XX市小学学籍管理补充规定》X教初2006〕9号办理。①一年级新生入学,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2015年6月10日前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②每套二手房的实际住户和曾经住户,只能同时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本校就读。
4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为严格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X教规划〔2015〕27号要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X区接受义务教育,应持有以下证明材料:
①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f②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