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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总复习第一章合同概述
合同的概念合同亦称契约,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合同亦称契约,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注意:平等主体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它法律的规定。平等主体合同的特征1它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所实施的协议。2它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一个当事人不可能形成合同。3它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合同的主要条款1由法律直接规定2由合同的类型和性质决定3由当事人约定产生合同条款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救济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卖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交易其它标的的,在履行义务一方(卖方)所在地履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卖方)负担。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合同权利:又称合同债权,是指债权人根据法律或者合同规定向债务人请求给付的权利。其特点如下:请求权;给付受领权;相对权;平等性;请求力、执行力、依法自力实现、处分权能和保持力合同义务:包括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给付义务分为主给付义务与从给付义务。附随义务则是随着合同关系发展而不断形成的,在任何合同中都存在,不受特定合同类型的限制补充了解:合同的分类(一)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1.有名合同,即法律民已命名的合同。2.无名合同,即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名称的合同。(二)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1.如果双方都负有义务,为双务;如果仅有一方负有义务,为单务。2.常见的单务合同有:保证合同、借用合同、赠与合同、民间借贷。3.区分单务、双务的意义:履行抗辩权只能发生以双务合同中。(三)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1.划分标准:是否支付对价。2.无偿合同包括:保证合同、借用、赠与3.可为有偿也可为无偿的合同:民间借贷、保管合同、委托合同。对于这类合同,如果当事人没有特另约定的话,法律推定为无偿。(四)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1.诺成合同:指经过要约、承诺阶段,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就可成立的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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