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
一、“”电子商务平台系统描述(一)“”电子商务平台系统是B2B电子商务平台。目前
该平台由负责运行维护。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该信息系统业务的主管部门,为该信息系统定级的责任单位。
(二)此系统是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构成的,是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整个网络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企业内部ERP,第二部分为外网。
在企业网络信息部部署了2台华为的Dli
k交换机、12台IBM3650服务器以及1台So
ciMALL2040路由器。主要承担企业内部ERP系统的互联以及外部托管机房的数据交换。
整个网络中的所有设备系统都按照统一的设备管理策略,只能现场配置,不可远程拨号登录。
电子商务系统相关的中心网络都是等级保护定级的范围和对象。在此次定级过程中,将企业内部网络和数据中心连同托管机房统一作为一个定级对象加以考虑,统一进行定级。
(三)该信息系统业务主要包含:网上会员服务、企业品牌宣传、促销信息发布、数据查询服务、物流信息服务、在线搜索、网上订购、在线支付等。系统针对业务实现的差异分别提供实时联机处理和批量处理两种方式。其中:通过网络与第三方机构的连接,均采用约定好的报文格式进行通讯,业务处理流程实时完
f成。二、“”电子商务平台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的确定
(一)业务信息安全保护等级的确定1、业务信息描述“”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信息包括:药品产品信息,合作法人
和其他组织的的个人(单位)信息,交易情况,以及合作的网上银行等部门的信息等。属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专有信息。
2、业务信息受到破坏时所侵害客体的确定(侵害的客体包括:1国家安全,2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3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等共三个客体)
该业务信息遭到破坏后,所侵害的客体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侵害的客观方面(客观方面是指定级对象的具体侵害行为,侵害形式以及对客体的造成的侵害结果)表现为:一旦信息系统的业务信息遭到入侵、修改、增加、删除等不明侵害(形式可以包括丢失、破坏、损坏等),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影响和损害,可以表现为: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导致业务能力下降,造成不良影响,引起法律纠纷等。
3、信息受到破坏后对侵害客体的侵害程度(即上述分析的结果的表现程度)
上述结果的程度表现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