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文体活动方面支出。用于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活动;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费与维修;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等。
●宣传活动方面支出。用于工会开展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等宣传活动;工会组织职工读书活动;工会组织的重大节日宣传费;工会举办的图书馆、阅览室所需图书、工会报刊以及资料费等。
●职工集体福利支出。(一)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慰问金)。“逢年过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节日慰问品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如普通粽子、普通月饼、米、面、油、肉、蛋、奶、水果、干果等。基层工会向每位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慰问金)年度总额一般不超过1500元。
f(二)工会会员慰问及困难补助。工会会员结婚、符合政策的生育,基层工会以现金或实物形式向本人表示祝贺,金额不超过500元。工会会员过生日,基层工会可以向本人发放不超过300元的生日蛋糕等慰问品,也可发放蛋糕领取券或等值现金。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基层工会组织应予看望,慰问品(慰问金)不超过500元。工会会员到龄退休,基层工会可以工会小组为单位召开座谈会(座谈会可购买干鲜水果)予以欢送,同时为本人发放额度不超过500元纪念品。工会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去世,基层工会组织可以送花圈,同时区别直系亲属或会员本人,发放不超过1000-2000元的慰问金,具体金额由各基层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其他活动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的其他职工活动的各项支出。2、业务支出。指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学习和培训所需教材资料和讲课酬金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召开工会代表大会、委员会、经审会以及工会专业工作会议;经审专用经费、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等其他专项业务的支出。
f3、维权支出。指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
工会经费必须及时、足额收缴。不得截留、挪用,不得用于非职工服务和工会以外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