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业秘密的器材、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公司或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将公司内的任何资料复制、打印、传送、带出公司。
3、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4、服务关系结束后,公司保密义务人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试验设备、试验材料、客户名单等交还公司,并在叁年内不得向它人泄露有损公司的任何性质商业秘密。
5、鉴于保密义务人在职期间,获得或制作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对公司在竞争中的巨大价值,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之后,保
f密义务人均承认公司因投资、支付劳动报酬而对这些商业秘密的所有权,因此保密义务人同意甲方按下列方式执行:
(1)保密义务人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自离开公司之日起年内不得自营或为公司的竞争者提供服务,不得从事与其在公司生产、研究、开发、经营、销售有关的相关工作(包括受雇他人或自行从事),并对其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甲方向保密义务人支付的报酬或工资中已包含保密补偿金,此处不再重复支付。
(2)如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提前叁个月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在此期间,甲方有权调动乙方的劳动岗位。
第四条:保密义务的终止1、公司授权同意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2、有关的信息、技术等已进入公共领域。3、乙方是否在职、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完毕,均不影响其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1、保密义务人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2、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公司遭受损失的,乙
方应对甲方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3、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
追究其侵权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法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先行协商解决,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