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07年2月14日颁布,5月1日起执行。2《处方管理办法》有哪些特点?(1)目的明确:由于目前医药市场的混乱和无序竞争,以及假劣药对人民群众的伤害,卫生行政部门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加强临床药品使用管理和监控;规范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的行为,抵制商业贿赂和医药市场的无序竞争;《办法》也是针对医疗机构目前存在严重不合理用药现象,如我国手术预防用药、特别是清洁手术的不合理用药十分严重,不但使用率高,而且预防用药时间长,且多为三代头孢;抗菌药物和注射剂的过度使用;不少医疗机构人血白蛋白的不合理用药也十分严重,人血白蛋白有明确的适应证,最近10年来,有的医疗机构人血白蛋白在本机构用药金额的前3位之内,这是很不正常的。必须加强临床用药管理,正确引导,促进药物合理使用,提高药物治疗水平,提高医疗质量。(2)法律地位和权威性提升:《办法》是以部长令发布,权威性强,法律地位提升;《处方
f管理办法(试行)》修订的全过程以及《处方管理办法》的发布充分体现了以患者为中心的原则,只要有利于病人安全用药和有利于患者获得必需的药品,本《办法》中都作了相应的规定,保护患者用药权益;《办法》法律、法规依据明确;增加了“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两章,强化了法律责任,有利于本《办法》的落实。(3)补充、完善了《处方管理办法(试行),提升了《处方管理办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明确提出开具处方须用药品通用名及具体实施措施;提高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办法的可操作性,等等。(4)对医院药事管理和药学部门(药学部、药剂科和药房)工作的规范化要求明显加强;规定明确了医疗机构药学部门是医疗卫生技术部门之一,药师是卫生技术人员,医、药、护、技是医疗机构医疗工作的四大技术支持系统。但目前医疗机构药学部门整体技术素质普遍较低,人才结构不合理,医疗机构领导对药学部门和药师未给予必要的重视,药学部门及药师在临床用药方面的作用未得到应有的发挥,药学人员缺编严重,卫生部要求医疗机构重视医院药学的发展与建设。本《办法》对医师和药师的职责、培养和要求都是相应的、相一致的。(5)强化医疗机构领导的责任:医疗机构领导应对本机构落实执行《办法》负责,应对本机构全体医务人员进行《办法》的宣传和教育,要求医师和药师正确理解本《办法》的主要内容。(6)明确规定了药物使用评价与处方点评制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