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UDC658382GB644186(国家标准局1986年5月31日发布1987年2月1日起实施)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本标准是劳动安全管理的基础标准,适用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工作。1名词、术语11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以下简称伤害)、急性中毒(以下简称中毒)。1.2损失工作日:指被伤害者失能的工作时间。1.3暂时性失能伤害:指伤害及中毒者暂时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伤害。1.4永久性部分失能伤害:指伤害及中毒者肢体或某些器官部分功能不可逆的丧失的伤害。1.5永久性全失能伤害:指除死亡外,一次事故中,受伤者造成完全残废的伤害。2.事故类别01物体打击02车辆伤害03机械伤害04起重伤害05触电06淹溺07灼烫08火灾09高处坠落010坍塌011冒顶片帮012透水013放炮014火药爆炸015瓦斯爆炸016锅炉爆炸017容器爆炸018其它爆炸019中毒和窒息020其它伤害3.伤害分析3.1受伤部位指身体受伤的部位(细分类详见附录A.1)。3.2受伤性质指人体受伤的类型。确定原则:a.应以受伤当时的身体情况为主,结合愈后可能产生的后遗障碍全面分析确定;b.多处受伤,按最严重的伤害分类,当无法确定时,应鉴定为“多伤害”(细分类详见附录A.2)。3.3起因物
f导致事故发生的物体、物质,称为起因物(细分类详见附录A.3)。3.4致害物指直接引起伤害及中毒的物体或物质(细分类详见附录A.4)。3.5伤害方式指致害物与人体发生接触的方式(细分类详见附录A.5)。3.6不安全状态指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细分类详见附录A.6)。3.7不安全行为指能造成事故的人为错误(细分类详见附录A.7)。4.伤害程度分类4.1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4.2重伤指相当于表定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4.3死亡5.事故严重程度分类5.1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5.2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无死亡的事故。5.3死亡事故a.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b.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含3人)。6.伤亡事故的计算方法适用于企业以及各省、市、县上报企业工伤事故时使用的计算方法有:6.1千人死亡率:表示某时期,平均每千名职工中,因伤亡事故造成死亡的人数。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