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办学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以发展少儿艺术教育为宗旨,本着合法、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友好的协商,针对
教学项目开展联合办学,具体事项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
的教育、教学工作,教师
工资,并在甲方办学地点设置
报名点。
2、甲方负责具体课程的安排设置,以及提供教学所需的教材器
件。
3、甲方负责人负责对合作项目中的教务教学进行全面的督导管
理,乙方派出相关管理人员配合甲方对教务教学工作进行具体的
管理和实施。
4、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市场宣传,甲方负责指导乙方对教学项目
进行宣传招生工作。
5、甲方负责学生上课期间的安全,保证教学质量,按时按量完
成教学任务。
6、甲方负责在上课期间妥善保管教学用具及室内设施。
7、联合办学合作期间,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甲方不得开设与
乙方所在地已经开设的同样课程,并合理安排时间,尽量与乙方
课程安排时间相协调,以方便同一学员可以按时间选择或连续上
满双方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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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教学场地。2、乙方应配合甲方指导共同做好教学项目宣传及招生工作。5、乙方确保甲方在合同期间教学场地,教室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6、乙方拥有“宿州市书画艺术交流中心”和“弘文阁”培训品牌的独家经营权与推广权。7、联合办学期间,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乙方不得开设与甲方签订协议中甲方所开设的相同课程,并并合理安排时间,尽量与甲方课程安排时间相协调,以方便同一学员可以按时间选择或连续上满双方课程。
三、其它事宜
1、学费及教材费由甲方收取,乙方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收取任何
费用。
2、甲乙双方按照实际招生运营情况,以招生提成来分配收益,
甲乙双方以
比例进行分配。
3、甲乙双方在共同的举办的活动项目中的宣传费用和运作费用
以分配收益同比例来分担。
4、乙方对各个教学项目的整体宣传所产生的费用由以乙方独自
承担。
5、甲乙双方所有涉及到合作办学的费用收入和支出需要有明细
的财务记录。
6、合同期间由于国家政策规定与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非甲乙双
方原因而造成教学的无法正常实施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四、合作期限为
年,自首次开课之日起生效。合作期满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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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双方满意可续约。
五、甲、乙双方需按此合同所约定的事项遵守执行,否则均为违约,守约方可根据违约方给其带来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向违约方提出书面索赔申请,双方通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