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扬州市城南快速路隧道和人行下穿通道运行综合保险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扬州市隧道管理处委托,就扬州市城南快速路隧道和人行下穿通道运行综合保险(YZSZCGK2020070033)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采购活动,现就本次采购的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YZSZCGK2020070033二、项目名称:扬州市城南快速路隧道和人行下穿通道运行综合保险三、中标信息1中标供应商名称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中心支公司2中标供应商地址扬州市文汇西路152号3中标金额人民币伍拾玖万壹仟柒佰元整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扬州市城南快速路隧道和人行下穿通道运行综合保险服务范围:扬州市城南快速路隧道和人行下穿通道运行综合保险项目财产一切险、机器设备损坏险、公众责任险的承保、理赔及维护等工作。服务要求:完全响应扬州市城南快速路隧道和人行下穿通道运行综合保险项目(编号:YZSZCGK2020070033)公开招标文件中的保险服务要求,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条款及各项承诺开展保险服务工作。服务时间:中标公示后至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服务期结束。服务标准:1我公司将遵循科学、高效、全面、优质的原则为该保险项目提供全过程、无缝隙、零距离的保险服务。
f2基于最大诚信原则,我公司一旦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即确认保险责任自签订保险合同时起开始,不会以中标通知书未到和保费未到账为由拒绝承保和承担保险责任。
3保险单签署后,我公司服务专员将保单和发票及时交与被保单位备案。
4投标文件与保险单、今后可能产生的批单、书面询问、答疑和双方往来函电共同构成保险合同;构成保险合同的所有文件被认为是一个整体,互相说明、互为补充、如条文含义不明确时,按保险法有关规定办理,当文件间相互矛盾时,以本谈判文件及最终协议为准;
5我公司在其作为保险人对保险条款进行解释时,只是合同一方的理解,对争议或歧义的裁决应按保险法规定做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若仍有争议则以法院裁决为准;但本条约定并不排斥双方平等协商争议的原则。
6保险合同签订后,我公司将向被保单位提供客户服务手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单摘要、被保险人义务、索赔程序、服务承诺等。
7服务期内,将向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对客户服务手册内容进行讲解,以便于各经办人员实际操作。
8我公司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保险监督管理机关有关政策和本地保险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