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家庭的主要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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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薛素珍
本文根据调查资料,综述中国家庭近年的主要变化。华人家庭分布在许多国家和地区,但它的变化基本上与大陆的家庭相
仿。中国家庭变化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家庭形态的变化。家庭结构形态主要是指家庭的规模和类型,是家庭的外在形式。社会的各种因素、家庭内部的人口流动,如家庭人员的诞生、婚配、死亡以及家庭人员的角色变换都
直接影响着家庭形态的变化。
家庭规模缩小,户均人数减少。分布在各地区的华人家庭,随着社会的现代化,城乡家庭的规模和人数均呈缩小趋势。我国“六五”规划重点项目之一的“五城市家庭研究”,对京、津、沪、宁、蓉五大城市中4385户的抽样调查,户均人数为408人。这一统计与1982年中国第三次人口普查的统计数字基本相同。香港户均人数也由1971年的45人减至1981年的3到4人。农村家庭的规模也缩小。据四川社科院社会学所对2035户农民家
庭的调查,户均人数为452人。
f家庭结构类型的变化。为研究工作需要,一般把家庭结构分为单身家庭配偶死亡,一人独住的家庭、核心家庭一对夫妻与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主干家庭两代以上,每代有一对夫妻、联合家庭同一代人中有两对或两对以上夫妻、其他家庭以上四种类型以外的家庭五类。随着现代化的发展,家庭结构类型也趋向小型化。我国五城市抽样调查:单身家庭占244,核心家庭占664,主干家庭占2429,联合家庭占230,其它类型家庭456;台湾的核心家庭数量也在上升,据统计,1965年核心家庭41,1980年为53;香港核心家庭上升更快。香港单人家庭数字也庞大,1981年统计有18万余户,约占总数的15。新加坡1966年的一项全国家户调查,核心家庭占华人家庭的60。农村核心家庭数也上升。四川调查的2035户农民家庭,核心家庭占5266,主干家庭2324;费孝通教授在江村的调查,核心家庭占563,主干家庭432。台湾农村家庭
合与分不稳定,但总的趋向也向核心化发展。
二、家庭轴心的转移与权力模式的变化。在以婚姻关系和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我国城市家庭中,有两种基本的人际关系,即由婚姻而形成的夫妻关系与由血缘而形成的亲子关系。这两种关系紧密相关,互为前提和条件。我国传统的家庭以父子为轴心。随着大工业发展,社会的现代化,妇女就业人数增长与地位的变化,结束了她们在家从父、出家从夫、夫死从子的“三从”悲惨生活。妇女经济独立后,促使家庭由亲子轴心向夫妻轴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