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9《赔偿处罚通知单》)
(4)赔偿处罚款须在规定时间内交财务处入账。故意拖延不交者,可采取适当的行政措施。
(5)情节严重者,公司将视情况进行通报。所有损坏、丢失的仪器设备的重新购置原则上需在责任认定完毕,处理工作结束后,方可进入重新购置、维修程序。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至2015年11月31日试行,2015年12月1日正式执行。
总经理:
办公室:
f附件1《采购申请单》
f附件2《物品采购入库登记表》
f附件3《物品领用登记表》
f附件4《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
f附件5《固定资产盘点表》
f附件6《低值易耗品盘点表》
f附件7《办公用品盘点表》
f附件8《固定资产报修报废申请单》
f附件9《赔偿处罚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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