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县人民法院
二O一一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总结一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总结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评价标准。2011年,本院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有序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现将2011年城乡环境整治工作总结如下:(一)思想统一,认识到位思想统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整洁优美的环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依据和综合竞争能力的重要因素。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对推动我县改善和优化旅游业发展环境,促进旅游业“三次创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委九届四次、五次全会和州委43次常委扩大会议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总体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建设灾后美好家园和打造国际旅游胜地为奋斗目标,以实施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工程为重点。以解决人
f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根本出发点,完善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不断提高全民素质,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地发展。(二)组织精密,领导到位组织精密,院机关成立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县院党组书记、院长龙真泽郎任组长、副院长泽巴、副院长何斌、副院长雍大贵、政治部主任刘玉富、办公室主任苏晓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落实。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规划目标到位、管理责任到位。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相关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列入对各庭、室、局、队的2011年目标考核,作为年检和复核的重要内容。(三)行动积极,实效到位行动积极,自觉投入到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中去,自己动手,改造环境,建设家园;一是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城市标准,做好城区责任街区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规范停车入位,监督街面清扫保洁,杜绝乱张乱贴、污水乱倒,禁止跨门经营
f等违规行为。二是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等相关工作,要求干部职工每天对办公室进行清洁整理,禁止乱张乱贴,每周五开展大扫除检查评比,对办公共区开展美化、节能等行动。三是把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纳入考核和验收,并以此为契机,广泛实施绿化和美化工程。2011年本院城乡环境综合治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