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
3、相关人员熟悉上述制度和流程并履行相应职责。4、各科室严格执行查对制度。5、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6、查对方法正确,诊疗活动中查对制度落实,持续改进有成效。(三)完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产房、新生儿室之间流程)的患者识别措施,健全转科交接登记制度。l、患者转科交接时执行身份识别制度和流程,尤其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产房、新生儿室之间的转接。2、对重点患者,如产妇、新生儿、手术、ICU、急诊、无名、儿童、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镇静期间患者的身份识别和交接流程有明确的制度规定。3、对无法进行患者身份确认的无名患者,有身份标识的方法和核对流程。4、对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5、科室有转科交接登记。6、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7、重点部门患者转接时的身份识别制度落实,持续改进有成效。(四)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的标识,重点是ICU、新生儿科(室),手术室、急诊室等部门,以及意识不清、抢救、输血、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的患者等;对传染病、药物过敏等特殊患者有识别标志(腕带与床头卡)。l、对需使用“腕带”作为识别身份标识的患者和科室有明确制度规定。2、至少在重症医学病房(ICU、CCU、SICU、RICU等)、新生儿科(室)、手术
3
f室使用“腕带”识别患者身份。3、对急诊抢救室和留观的患者、住院、有创诊疗、输液以及意识不清、语
言交流障碍等患者推广使用“腕带”识别患者身份。
4、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5、正确使用“腕带”识别患者身份标识,持续改进有成效。二、确立在特殊情况下医务人员之间有效沟通的程序、步骤(一)在住院患者的常规诊疗活动中,应以书面方式下达医嘱。l、有开具压嘱相关制度与规范。2、医务人员对模糊不清、有疑问的医嘱,有明确的澄清流程。3、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4、医嘱、处方合格率≥95。(二)在实施紧急抢救的情况下,必要时可口头下达临时医嘱;护理人员应对口头临时医嘱完整重述确认。在执行时双人核查,事后及时补记。1、有紧急情况下下达口头医嘱的相关制度与流程。2、医师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者需复述确认,双人核查后方可执行。3、下达口头医嘱应及时补记。4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