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或重大嫌疑人。治安拘留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理条例》,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司法拘留的对象是实施了妨害民事或者刑侦诉讼秩序行为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或者案外人。(3)目的和结果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的新的损失,刑事拘留的结果一般转为逮捕,刑事拘留的羁押期可以折抵刑期。治安拘留的目的,是为了对违反分子进行处罚和教育,治安拘留期满,就是教育处罚的结束。司法拘留的目的在于惩戒妨害诉讼秩序的行为,以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司法拘留与判决结果不发生联系,被拘留的人如果承认并改正错误,人民法院可以提前解除拘留。(4)、羁押的期限不同。刑事拘留的羁押法定期限为37日,最长不超过30日,治安拘留的羁押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司法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5)适用的机关不同。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行使刑事拘留权,公安机关还行使治安拘留的决定权、执行权,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拘留权,被司法拘留的人交公安机关代为关押。3、简述法律对侦查羁押期限的规定。答: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侦查中的羁押期限可以分为一般羁押期限、特殊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的羁押期限三种一般期限:《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
f押期限之内。一般情况下,侦查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内侦查终结案
件。
特殊期限:特殊羁押期限,意指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但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和程序。主要情况有: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5条的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推延期审理。
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6条的规定,下列案件在《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的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4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