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库管理制度
一、物品入库有关制度
1采购物品到公司后首先办理入库手续,由该项目采购人员向仓库负责人根据采购清单按照品种、数量、质量逐件清点核对后方可入库。2库房负责人在认真清点入库物品的数量、规格、质量准确无误后,要及时填制入库单,并和采购负责人共同签字后,库房负责人和财务各执一联做账(入库单第二联(红联)交予财务入账)。3针对在外委托代加工货物,采购物资由生产厂家直接发往加工点的情况,应在厂家发货当天由采购负责人取得厂家该批货物的发货清单并发给加工点收货人员。委托代加工点收货人员在收货后制作收出货清单(一式两份、每月一份),在收出货清单上填写收到的物品数量、种类、规格等。在每月月底我公司前来盘点对账时,要逐笔核对厂家发货清单和收出货清单内容,要做到相符,如有不符则要找到原因。4加工点收货人员在收货时要根据我公司采购负责人发来的厂家发货清单认真清点核实所要入库物品的数量、规格、品种、质量,要求做到准确无误(相关的要求要在加工合同中写明)。接收人员在其制作的收发货清单上签字,公司采购负责人和库管在月底盘库时,在确认厂家发货清单和收发货清单内容相符后,在接收清单上签字并附在开具的入库单后,库房财务各执一联入账。5库管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
A未经总经理或部门主管批准的采购。
fB与合同计划或请购单不相符的采购物资。C与要求不符合的采购物资。6因生产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入库的物资,库管员要到现场核对验收,并及时补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