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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评定
文明科室考核主要依据院纪检组、办公室、业务科按各自分工对平时组织的集中学习、
学习考勤、劳动纪律、义务献血、法规宣传教育、廉政建设、服务承诺、优质服务、义务劳
f动、公益活动、文体活动、计划生育、好人好事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纪录;对环境卫生、
安全三防、综合治理等情况实行每月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院有检查或抽查情况应及时反馈
各科室领导确认后用时通报。
各科室每年应及时上报创建工作计划和总结:每年2月底前上报年度创建工作计划;6
月底前上报半年创建小结;11月底前上报年度创建总结。
文明科室评定按量化标准(见“量化计分表”),逐项打分的办法进行。综合加减评分
总分为100分。院精神文明领导小组根据文明科室考核办法和考核内容参照院纪检组、办公
室、业务科等三个部门平时考核纪录进进行综合评分。(三个部门考核基础分分别为100
分,加减得分后,总积分除以3为实际得分)
综合加减分达到90分以上的,方可文明科室,低于90分的不能评定为文明科室。
三、
命名与奖惩
(1)、文明科室由院精神文明领导小组命名,被评定为文明科室的,予以张榜公布;
未被评定为文明科室的,予以摘牌。
2、被评为文明科室的,年底兑现精神文明奖,未被评为文明科室的年底不予发放精
神文明奖。
(3)、凡发生下列问题之一的科室,取消评定资格。
1、
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规受纪律处分的;
2、
发生较大责任事故或重大违法犯罪案件的;
3、
发生“黄、、毒”、封建迷信以及有参与、组织“法轮
功”等非法活动的;
4、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
发生涉密文件丢失或泄密的;
6、
值班不到位造成事故的;
7、
无特殊情况未能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
8、
其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我院人员职业道德和工作水平的切实提高,推动
我院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我院决定开展文明科室、文明家庭、文明职工评比活动,
此次活动计划方案如下:
文明科室部门、文明家庭、文明职工评选标准
(一)文明科室
1、思想作风好。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联系群众,服务基层,勤政廉政,锐意进取,无私奉献,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
风。2、完成任务好。建立岗位责任制,做到人定岗,岗定责,分工具体,职责明确,
独立工作,团结协作,业务熟练,办事效率高,工作不推诿、不拖沓、不敷衍,保质保量,
无严重失误和差错,完成任务既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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