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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根据《财政部中直管理局国管局关于做好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资〔2018〕31号)要求,现制定如下清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对局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实施动态管理,为数据整合提供信息支撑,使各项资产安全完整地并入海关。二、组织领导(一)成立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成员、、、(二)领导小组下设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设在处。主任:成员:、、、、国有资产清查办公室主要职责如下:
f1人事处负责审核局各分支机构、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基本情况清理。单位基本情况清理是指对应当纳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所属单位户数、机构及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2计财处负责安排、汇总、审核局各独立核算单位账务清理和各类流动资产盘盈、损失、资金挂账清理。账务清理是指对各独立核算单位的各种银行账户、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各项资金往来和会计核算科目等基本账务情况全面核对和清理。
3计财处、科技处、信息化处、机关中心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安排、汇总、审核原局各部门、各独立核算单位各类固定资产、家具用具、检验器具等情况,并对清查出的各类资产盘盈、损失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4监审室负责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过程中的监督工作。三、工作范围和内容(一)清查基准时间和范围。1清查基准日。以年月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2清查范围。包括年月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局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执行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未脱钩的经济实
f体。(二)清查工作的重点内容和时间安排。本次清查工作依据《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
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16〕1号)的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全局各部门(单位)需指定1名处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同时安排一名资产清查工作人员。具体清查步骤如下:
1准备阶段(年月日前)。(1)研究制定局资产清查工作方案。(2)召开局资产清查工作部署会议。(3)冻结相关资产,盘点各类资产,核对资产账薄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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