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旬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落实食品安全各项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责任书:一、牢固树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意识,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的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杜绝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二、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强化法律意识、食品安全意识、行业自律意识,确保消费者饮食安全。三、建立并落实食品及其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认真做好进货台帐记录、进货验收工作,食品原料索证验收登记台帐建立率达100。四、采购的生肉必须从正当渠道进货,证、票齐全,杜绝使用病死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类及其制品。五、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非食用物质制售食品的行为。六、保证所有食品从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健康体检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并持有效健康证明、培训合格证名上岗工作,食品从业人员持证率达100。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配备专职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坚持每日进行检查,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八、不使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用油脂、劣质食用油和废弃食用油脂,不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
f九、如有自制饮料包括调制和现榨、自制调味料的,保证按要求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店堂醒目位置及菜单上予以公示。十、食品制作过程各环节操作规范并符合安全要求,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使用过期变质和被污染的食品,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十一、食品保存要求烧熟后2小时的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热藏)的,其保质期为烧熟后4小时。烧熟后2小时的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10℃以下(冷藏)的,保质期为烧熟后24小时,供餐前应按规定要求再加热。十二、随时维护维修卫生设施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转使用。十三、加强餐(饮)具消毒工作,掌握正确的餐(饮)具清洗、消毒和保洁方法,餐(饮)具消毒和保洁合格率100。十四、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垃圾桶应密闭加盖,并做到日产日清;做好防蝇、防鼠、防虫工作。十五、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