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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文件名称:急诊分诊病情分级标准主管部门:急诊科文件类别:制度发行日期:最近修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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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分诊病情分级标准
分级范畴
特征描述及处理如果得不到紧急救治,很快会导致生命危险,如心跳呼吸骤停、剧烈胸痛、严重心律失常、严重呼吸困难、重度创伤大出血、中毒、老年复合伤等潜在性危及生命的可能,如心、脑血管意外、严重骨折、腹痛持续36小时以上、突发剧烈的头痛、开放性创伤、儿童高热等急诊症状不能缓解病人,如高热、寒颤、呕吐、闭合性骨折慢性疾病急性发作的病人,如哮喘持续状态、小面积烧伤感染、轻度变态反应等。非急诊病人,如低热、感冒、便秘等。
危急立即进入抢救室
危重小于30分钟立即监护重要生命体征
紧急小于60分钟安排急诊流水优先诊治
不紧急大于2h安排急诊流水顺序就诊
非紧急46h解释
长宁县人民医院
急诊科
编写
牟建华
审核
牟建华
批准
李红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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