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厂党委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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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第一条组织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在工作、学习、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改进工作作风的情况;其它重要问题。
第二条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既要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又要团结同志。
第三条注重解决突出问题。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要在不断地提高党组织解决内部矛盾能力上下功夫,进而增强党的组织生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般每次组织生活会要解决的问题不能过多,重点要突出,并在会前广泛地征求党外群众的意见,结合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和党员、党组织的实际情况,抓住带有根本性、原则性的问题,在组织生活会中进行解决。
第四条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群众反映和组织生活会上检查出来的支部班子和党员个人的问题,要逐个研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五条坚持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第六条组织生活会的参加对象是全体党员。党员因故不能参加者,要补交书面思想汇报。党支部要将组织生活会上对该党员的意见及时反馈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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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七条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参加定期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
第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属厂党委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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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第一条为了有效地进行党内监督,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领导班子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报上级党组织同意。
第三条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围绕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决议的情况;㈡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党政班子团结的情况;㈢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㈣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排忧解难的情况;㈤保证和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第四条民主生活会应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