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供水管理。203应根据水源的水量和水质、供水的水量和水质、供水可靠性、用水方便程度等,对村镇供水现状进行分析与评价。204有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水源时,应规划建造集中式供水工程;有条件时,
应优先选择联片集中供水或管网延伸供水方式。其中水源和供水范围,可跨村、镇、行政区域进行规划,但应做好协调工作。受水源、地形、居住、电力、经济等条件限制,不适宜建造集中式供水工程时,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划建造分散式供水工程。205集中式供水工程应按照本规范第3~9章的有关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合理确定其水源、供水范围、供水规模、供水方式、水厂厂址、净水工艺和管网布置;分散式供水工程应按照本规范第12章的有关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合理确定工程形式和规模。
3集中式供水工程设计基本要求31供水规模和用水量
311供水规模(即最高日供水量)包括居民生活用水量、公共建筑用水量、饲养
畜禽用水量、企业用水量、消防用水量、浇洒道路和绿地用水量、管网漏失水量和其他未预见用水量,应根据当地实际用水需求列项,按最高日用水量最高日用水量进行计算。最高日用水量确定供水规模时,应综合考虑现状用水量、用水条件及其设计年限内的发展变化、水源条件、制水成本、已有供水能力、当地用水定额标准和类似工程的供水情况。联片集中供水工程的供水规模,应分别计算供水范围内各村、镇的最高日用水量。312居民最高日生活用水量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WPq1000PP0(1γ)
P1
(3121)(3122)
f式中
W居民生活用水量,m3d;P设计用水居民人数,人;P0供水范围内的现状常住人口数,其中包括无当地户籍的常住人口,人;γ设计年限内人口的自然增长率,可根据当地近年来的人口自然增长率确
定;
工程设计年限,a;P1设计年限内人口的机械增长总数,可根据各村镇的人口规划以及近年来
流动人口和户籍迁移人口的变化情况按平均增长法确定,人;
q最高日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可按表312确定,L人d。
表312最高日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单位:L人d
主要用(供)水条件集中供水点取水水龙头入户,无卫生设施或较少全日供水,户内有洗涤池和部分其他卫生设施
一区
30~4040~6060~80
二区
30~4545~6565~85
三区
30~5050~7070~90
四区
40~5550~7575~95
五区
40~7060~10090~140
全日供水,室内有给水、排水设施且卫生设施较齐全80~12085~12590~13095~140120~200
注:①本表所列用水量包括了居民散养畜禽用水量、散用汽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