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第一章
第一条第二条
总
则
毕业设计(论文)是整个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了切实做好我院本工作条例包括总则、基本教学要求、选题、任务书与开题报告、指导教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条例。师与教学纪律、学生基本要求、分级管理与工作职责、答辩、成绩评定、总结、附则共十一章三十八条。附件包括毕业设计(论文)文本新规范、成绩评分表参考、质量评估标准、教学工作评估标准。第三条责。我院各级教学管理部门及全体师生均应模范遵守本条例,认真履行相应职
第二章
第四条第五条
基本教学要求
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解决一般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思想和创新创造精神,理论联
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获得科学研究及工程设计方法的初步训练。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对文科专业还应认真培养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正确的思想方法分析鉴别社会、经济、文化等问题的能力。第六条力。通过毕业设计(论文)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学生的工程绘图、设计、理论计算、实验研究和使用计算机的能力,以及社会调查、查阅文献资料和文字表述等基本能
第三章
第七条求:
选题、任务书与开题报告
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在满足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应符合下列要
1、能体现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使学生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2、能与社会生产、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实验室建设等实际任务相结合;3、难度和份量要适当,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工作量饱满,经努力能完成任务;4、贯彻因材施教原则,使学生在水平、能力和综合素质方面有较大提高,鼓励学生有所创新。5.选题应做到一人一题,同一专业近三年选题重复率不高于10;6.在教师指导下,学生也可结合专业工作领域实际问题自主选题,需提交选题申请和论证报告。第八条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确定程序一般是:由指导教师根据毕业设计(论文)时间安排提出报告(须陈述理由和所具备的条件),由研究室主任审查,经毕业设
f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报教务科研部备案。课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动。第九条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一般在毕业设计(论文)实施以前5周书面下达给学生,以便学生早作准备。如因特殊原因推迟或变动课题,应说明理由。第十条各教学单位应在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第2周之内审定批准开题报告,并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