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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民办幼儿园备案事项
一、招生简章和广告(一)事项分类:备案事项(二)事项性质:自办件(三)事项范围:教育行政管理(四)申办主体:民办幼儿园(五)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北京市举办小规模幼儿园暂行规定》(京教学前〔2011〕4号)、《西城区落实〈北京市举办小规模幼儿园暂行规定〉实施细则》(西教发〔2011〕17号)(六)办理条件:1、民办幼儿园应为依法存续的法人单位;2、民办幼儿园决策机构决定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3、招生简章应当载明幼儿园名称、幼儿园性质、举办者、收费项目标准、收退费办法等事项,民办幼儿园对贫困生有学费减免规定和其他救助办法的,应在招生简章中明示;4、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与办学内容相符。不得有虚假、误导、夸大之词,不做不切实际的承诺,幼儿园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应当与招生简章和广告的承诺相一致;5、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中收费标准应与《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备案表》相一致。(七)申办流程:1、申请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申请人向西城区教育委员会民办教育管理科正式提出申请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申报材料参见提交材料一览表。申办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向西城区教育委员会民办教育管理科咨询。(1)受理申请人向西城区教育委员会民办教育管理科、学前科递交申请材料。受理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审验递交的材料是否齐全、准确。申办材料齐全、符合规定,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退回修改。(2)审核民办教育管理科审核。(3)告知材料合格的,通知申办人。材料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将其材料退回。(4)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5)收费标准不收费。(6)提交材料一览表
f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形式
明细及要求
1
西城区幼儿园招生广告、简章备案表
3
原件真实、有效,签字、盖章。
西城区教育委员会民办教育管理科地址:西城区西直门内南草厂63号电话:6656299466560091网上办公网址:httpmjbxchjwgovc

二、幼儿园收费和退费(一)事项分类:备案事项(二)事项性质:自办件(三)事项范围:教育行政管理(四)申办主体:民办幼儿园(五)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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