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档案抄送市农业局,同时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件在市、省逐
7
f级备案。对基本农田数量、地类、位置与实地不符情况,如实变更,保证基本农田保护档案的现实性。(四)验收(7月25日至8月30日)完成基本农田调整划定任务后,县级完成自验工作,并申请市局初验。通过市局验收的,由市国土资源局和农业局向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农业厅提出确认申请,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农业厅对全省调整划定验收情况进行实地抽验核查。(五)信息报备(9月1日至9月20日)基本农田调整划定成果经验收合格后,档案进行逐级备案。附件:辉县市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主题词:基本农田
调整划定
实施方案
通知
辉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5月13日印发
辉县市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8
f各乡镇、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科学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确保全市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辉县市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王学胜(市委副书记、市长)副组长:高家轩(市政府副市长)聂长明(市政府副市长)成员:饶世清(市政府秘书长)王绍斌(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阎红玉(市财政局局长)韩喜国(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梅俊杰(市农业局局长)张洪波(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郭贵山(市水利局局长)高玉军(市林业局局长)王向东(市环境保护局局长)王书芳(市统计局局长)陈长军(市规划局局长)
9
f郎向阳(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各乡镇长、办事处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国土资源局,韩喜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郎向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577100180309001209557903682285963308257710018030900123865761373997357606965771001803090013594578077579902515512577100180309001238757716498260181805157710018030900121385721311921589183265771001803090012359579036822361076053577100180309001235657613528614379174257710018030900123555750878697046932791708810034335527410122994432583337917088100343355275101866732938832008170881003433561071015811525015005221708810034335610810100018005987173217088100343354295101074194142687017170881003433561841018786608696288021708810034335618510177583117408667417088100343356109101086014373572846170881003433561101011522072160149161708810034335523710102704160570270917088100343355238101229364861425414170881003433561691018622044026357181708810034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