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能够胜任承接的工作。专业胜任能力既要求注册会计师具有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又要求其经济、有效地完成客房委托的业务。2、应有关注应有关注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保持职业谨慎,以质疑的思维方式评价所获取证据的有效性,并对产生怀疑的证据保持警觉。(三)保密注册会计师在签订业务约定书时,应当书面承诺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获知的客户信息保密。这里所说的客户信息,通常是指商业秘密。(四)职业行为注册会计师的行为应符合本职业的良好声誉,不得有任何损害职业形象的行为。这一义务要求注册会计师履行对社会公众、客户和同行的责任。(五)技术注册会计师应当遵照相关的技术准则提供专业服务。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的技术准则有:第一,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第二,企业会计准则。第三,与执业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考点二独立性的含义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的精髓,独立性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做到裨上的独立和形式上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保持实质上的独立性,这种心态能使审计意见不受有损于职业判断的任何因素的影响,做到公正行事,保持客观和职业谨慎。注册会计师保持形式上的独立性,避免出现重大的事实和情况,致使拥有充分相关信息的理性和三方合理推定会计师事务所或鉴证小组成员的公正性、客观性或职业谨慎性受到威胁。考点三专业胜任能力与保密一、专业胜任能力(一)专业胜任能力的两个阶段注册会计师应当具有专业知识、技能或经验,能够胜任承接的工作。因此,注册会计师不能宣称自己拥有本不具备的专业知识或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可公为两个独立的阶段:一是专业胜任能力的获取。二是专业胜任能力的保持。(二)利用其他专家的工作当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以外的专家时,注册会计师就必须采取措施确保这些专家了解相应的道德要求。对专家的监督和指导的程度取决于参与的人员和业务的性质。这些监督和指导可能包括:第一,要求这些人员阅读适当的道德规范。第二,要求这些人员对道德规范的理解提供书面确认。第三,在出现潜在冲突时提供咨询。二、保密(一)保密义务注册会计师有义务对其在专业服务过程中获得的有关客户的信息予以保密。这一保密责任甚至在注册会计师与客户的关系终止后仍应继续坚持。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始终遵守保密原则,除非有专门的信息披露授权,葆具有法定或专业的披露责任。(二)保密义务的豁免注册会计师在三种情况下中以披露客户的有关信息:第一,取得客户的授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