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与国际法:联系:国际公法上的一些基本原则都适用于国际经济法,此外,国际公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法律规范等也有部分相同之处。区别:1、国际公法的主体主要表现为国家和国际组织,而国际经济法除了上述主体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实体,均可作为主体。2、就二者调整对象而言,国际经济法所调整的国际经济关系要比国际公法更为广泛,特别是自然人之间的国际经济关系,以及国家与这些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国际经济关系,都不是国际公法的调整对象。3、规范也不尽相同,尽管国际经济法的规范包括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中的规范,但国际经济法的规范主要还是表现为一国的国内法规范。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1调整对象不同:国经调整不同主体间跨国的经济关系:国私调整主体之间的财产,人身关系。2、调整方法不同:国经以直接的方法调整国际经济法律关系,其法律规范主要体现为实体法:国私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方法包括直接调整和间接调整方法,间接调整是国私特有的,其法律规范为冲突规范。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1国家经济主权原则2公平互利原则3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
一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的异同之处1、它们属于法律的范畴,由法律规范组成,都是调整在国家经济运行中发生的经济关系。但组成经济法的法律规范,即国内经济法律规范,是一个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组成国际经济法的法律规范,即国际经济法律规范,是两个以上国家共同制定或认可的。同时,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发生的经济关系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两个以上国家共同协调其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2、主体上的异同。“两法”主体范围都包括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经济组织。但企业的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是经济法的主体,不是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国家和国际组织是国际经济法的主体,一般不是经济法的主体3、两法渊源的异同。经济法的渊源主要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同时,还包括习惯、判例。国际经济法的渊源,主要包括国际公约、条约、协定等规范文件同时,还包括国际惯例4、两者地位的异同,它们都是独立的法的部门,但经济法属于国内法体系,在该休系中它同民法、行政法等法的部门是平列关系国际经济法属于国际法体系,在该体系中它同国际公法等法的部门是平列关系5、两者效力范围的异同。法律规范只在制定或认可的国家发生效力。国内经济法律规范在制定或认可它的一个国家发生效力国际经济法律规范在制定或认可它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