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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根据《辽宁省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意见》(辽委办发201934号文件)精神和《锦州市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锦委办发201910号文件)及《黑山县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指导意见》的要求,为促进我镇农村经济发展,建立体制顺畅、有利于功能发挥和充满生机活力的事业单位运行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关于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精神,按照农村税费改革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要求,既要切实减轻财政负担和农民负担,又要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的活力,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改革的原则是:
(一)政事、事企分开的原则
原单位承担的社会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强化为农业和农村服务的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服务性职能。
(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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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单位结构布局,减轻财政负担和农民负担,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提高事业单位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经济建设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的原则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本镇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人力资源状况相适应。
二、改革的主要任务
乡镇事业单位改革的重点是理顺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精简和合理地设置机构、精简镇财政供养人员。
(一)机构设置及职能调整
根据《黑山县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指导意见》,镇共设置涉农和文化等事业单位6个。具体有: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农村经济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站、农业经营服务站、畜牧兽医站。其中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农村经济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站为公益性事业单位,为全额拨款单位;农业经营服务站、畜牧兽医站为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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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性事业单位,为自收自支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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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上述调整,我镇原有事业单位11个,调整为6个,精简比例为455。
(二)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确定
根据《黑山县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指导意见》,下达我镇全额拨款编制17名,自收自支编制为10名。本镇可依据各中心、站的工作量和人员多少,对中心、站设置的编制进行微调。但不允许全额拨款编制和自收自支编制互调。人随职能走,职能调整到哪个机构,就在哪个机构竞聘,并且不受岗位限制。根据竞聘者每个人竞聘获得分数按机构设置编制数,从高到低依次择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