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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气,作为一名公务员,我们也有权利也有义务去揭发这种社会风气给工作带来的不良影响,也有义务去阻止这种社会风气的满意,最后个人而言,在本部门的工作中,要警惕利用节假日给领导送礼之机,有可能产生的不
f利影响,善意的提醒身边的同事或者领导,做到防患于未然。提示:以上是摘取的众网友对这一问题的看法,仅供广大参加面试的考生参考
二:公务员面试热点逢节加班的无奈公务员面试热点逢节加班的无奈
【背景链接】超过50的受访网友表示在“两节”期间被要求加班,其中又有87的加班网友表示没拿到加班费。这个比例,和网上“晒加班”一族的反映,以及朋友间私下的交流信息,可以互相印证。“晒加班”一族敢怒不敢言,敢言不敢出头,关键在于休假和加班费事小,前途和饭碗事大。在劳动保障机制不健全,劳动力市场呈现用人单位占绝对上风的情形下,将维护职工权益的责任推给职工,怕是很难有效。网民被问及“不发加班费怎么办”时,选择“去单位协商,或向有关部门反映”的仅6。题目:国际劳动节,加班,题目:眼下又到2011年51国际劳动节,51加班,是否会再次引起诸多无奈?再次引起诸多无奈?【观点】关于超时加班的问题,国家从法律上有具体规定,一旦确需加班,就要支付更高的工资率,实际上讲,这是国家对企业安排加班的行为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法律上是不主张加班的。当然,在现阶段我们有自己的国情,大量的打工者想多挣点薪水,企业也有这个需要,在工时安排上有一定的灵活性也可以理解。但长期加班加点毕竟损害身体健康,这点更需注意,劳动者不应为多挣点钱,以牺牲自己
f的身体健康为代价。但是,如果逢节加班却又拿不到法定的加班费,这种状况不免令人无法接受。而对这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关方面似乎总是束手无策。一些法律援助者也表示,“被加班”和没能得到加班费的人,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这种意见虽然不错,但能否见效却大有疑问。劳动部门不应把自己变成“布谷鸟”一到法定节假日便,“飞”出来向劳动者大声宣传节假日加班工资政策。相关部门的目的不外乎是对劳动者进行“普法”,以让更多的劳动者能掌握相关法律规定,从而拿起法律武器挺身而出,争取自己的权益。开展普法宣传很有必要,但问题在于,就算劳动者人人都知晓了加班工资的相关规定,都知道了如何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他们敢“出手”吗?现在要想找一份稳定的工作非常难,找一份称心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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