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质量验收合格后,由项目部施工员进行工程量签证结算,项目部核算员审核工程量后进行结算,结算单经项目经理、公司主管领导审定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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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64内墙抹灰工程工程量以承包人实际的抹灰面积(合格工程)作为结算工程量,实
际抹灰面积需经甲乙双方现场核实、共同签认。
65本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在7日内向发包人递交结算书,发包人在收到结算书
应当在7日内审核完毕。承包人在本分项劳务工程完工后3个月内必须办理结算手续,否
则视为承包人放弃结算,超过3个月后结算的,发包人有权不予认可。
66所有签证须经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方能生效。
67、甲方按第8条“工资结算及支付方式”的条款,每次付款甲方暂扣的质量保证
金,分阶段施工完毕经业主、监理工程师、质监站验收质量达到合同要求的,质保金无息
按合同约定返还给乙方,反之,除扣罚质保金外,乙方必须承担返工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
承担由此延误工期的损失,经整改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
7、劳务费支付方式:
71、本工程无预付款,劳务费支付在施工过程中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主体合同
中约定的付款条件支付。
主体经建设方、监理单位、质监站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到结算工资总额的70,
本工程验收合格,支付到结算工资总额的80,20为质量保证金,
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逐步无息支付到结算总额的95。
余款在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内付清(无息)。(余款在保质期(1年内)后扣除应由
承包人维修而实际是发包人维修的费用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每次付款累计付款金额已完工程量劳务清包综合包干价付款比例借支±奖罚金
额。
72、财务凭审核后的结算单及付款单办理付款手续。
73付款支付方式:按株洲火炬公司劳务分公司的规定方式支付。
8、发包人责任、权利和义务
81组织设计交底,做好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相关记录。
82公布工地各项管理制度,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材料耗用等进行
检查、督促。派驻
为现场施工代表,监督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并协调解决施工过
程中的各种问题,负责隐蔽工程的验收和签证。
83及时提供材料,为承包人施工提供临时设施及施工用水、用电、食宿场所。
84按合同朵求审批、支付工程进度款。
85负责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做好安全设防。定期召开由各班组长参
加的关于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内容的例会,协助各班组调解有关工程协调
的事项。
86对承包人违反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