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文件
篇一: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目录1范围2术语和定义3评定总则4伤残等级5附则附录A伤残等级划分依据附录B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方法附录C有关伤残程度的区分发布单位公安部发布日期2002121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是在充分总结吸收1992年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A35-1992)执行的经验和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基础上起草形成。本标准进一步完善了伤残等级10级分类法。在全面规范人体伤残程度的同时,还建立了多等级伤残和肢体功能丧失的综合计算数学方法,引入了肩关节复合体的概念并建立了功能丧失的计算方法,为解决多处伤残和肢体功能丧失的计算及肩胛带伤残的评定问题提供了依据。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A35-1992。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本标准由公安部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志维、赵新才、黄小七、王世其、宋鸿。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2术语和定义下列述评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1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thei
juredi
roadtrafficaccide
t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遭受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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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种暴力致伤的人员22伤残impairme
t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废。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
同程度丧失。23评定assessme
t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24评定人assessor办案机关依法指派或聘请符合评定人条件,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25评定结论assessme
tco
clusio
评定人根据检验结果,按照伤残评定标准,运用专门知识进行分析所得出的综合性判断。26评定书assessme
treport评定人将检验结果、分析意见和评定结论所形成的书面文书。27治疗终结treatme
tfi
ality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3评定总则31评定原则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
求是地评定。32评定时机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