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试件见证取样送样委托单
委托编号:
工程名称
江夏区107国道沿线高产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第四标段
工程地点
委托单位
武汉市吴南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江夏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监理单位
见证单位(盖章)
见证人(签字)
夏建军
样品来源
见证取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检验编号
试件尺寸
设计强度等级成型日期要求试验龄期送样数量
150150150
C25
2014410
28d
1组
江夏区乌龙泉
武汉市吴南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华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送样人(签字)
联系电话
代表批量
护养方法
使用部位
标样
新增硬化路
检验项目
收样日期
年月日收样人
预定取报告日期
年月日付款方式
1、见证单位为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见证人为其单位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建筑施工专业知识的持证人员。
说2、见证人员及取样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明3、见证人员有责任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送样人一起将试样送到检测机构,然后在委托单上签字,否则,所引起的责任由见证人负责。
4、检测试验报告上应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否则,其报告一律无效。
第一联:存档(黑)
第二联:交实验室(绿)
第三联:委托单位取报告凭证(黄)第四联:交见证单位(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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