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计算机基础设备管理第1条各部门对该部门的每台计算机应指定保管人,共享计算机则由部门指定人员保管,保管人对计算机软、硬件有使用、保管责任。第2条公司计算机只有网络管理员进行维护时有权拆封,其它员工不得私自拆开封。第3条计算机设备不使用时,应关掉设备的电源。人员暂离岗时,应锁定计算机。第4条计算机为公司生产设备,不得私用,转让借出;除笔记本电脑外,其它设备严禁无故带出办公生产工作场所。第5条按正确方法清洁和保养设备上的污垢,保证设备正常使用。第6条计算机设备老化、性能落后或故障严重,不能应用于实际工作的,应报技术部处理。第7条计算机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包括气味、冒烟与过热)时,应当立即关闭电源开关,拔掉电源插头,并及时通知计算机管理人员检查或维修。第8条公司计算机及周边设备,计算机操作系统和所装软件均为公司财产,计算机使用者不得随意损坏或卸载。
f第二章计算机系统应用管理第9条公司电脑的IP地址由网络管理员统一规划分配,员工不得擅自更改,更不得恶意占用他人的地址。第10条计算机保管人对计算机软硬负保管之责,使用者如有使用不当,造成毁损或遗失,应负赔偿责任。第11条计算机保管人和使用人应对计算机操作系统和所安装软件口令严格保密,并至少每180天更改一次密码,密码应满足复杂性原则,长度应不低于8位,并由大写字母、小写字母、数字和标点符号中至少3类混合组成;对于因为软件自身原因无法达到要求的,应按照软件允许的最高密码安全策略处理。第12条重要资料、电子文档、重要数据等不得放在桌面、我的文档和系统盘〔一般为C:盘)以免系统崩溃导致数据丢失。与工作相关的重要文件及数据保存两份以上的备份,以防丢失。公司设立文件服务器,重要文件应及时上传备份,各部门专用软件和数据由计算机保管人定期备份上传,需要信息技术部负责备份的应填写《数据备份申请表》,数据中心信息系统数据应按备份管理相关要求备份。第13条正确开机和关机。开机时,先开外设(显示器、打印机等),再开主机;关机时,应先退出应用程序和操作系统,再关主机和外设,避免非正常关机。第14条公司邮箱帐号必须由本帐号职员使用,未经公司网络管理员允许不得将帐号让与他人使用,如造成公司损失或名誉影响,公司将追究其个人责任,并保留法律追究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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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15条未经允许,员工不得在网上下载软件、音乐、电影或者电视剧等,不得r